【安全生产曝光台】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通报1起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
2022-11-23 23:04:12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彭琼子 |          浏览量:1449

为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现将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办理的1起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予以公开。


汉寿县三联购物中心
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案

【基本案情】2022年10月8日,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汉寿县三联购物中心(法定代表人蒋某)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出入口处展示柜上方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2022年10月10日,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于2022年10月14日前改正。2022年10月17日,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单位出入口处展示柜上方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的违法行为逾期未改,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2]第0963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汉消限字[2022]第0175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编号:[2022]第01008号)等证据证实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十六条之规定,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汉寿县三联购物中心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来   源: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   辑:彭琼子
一   审:李   俊
二   审:朱自刚 曹亚玲
三   审:张智峰

责编:彭琼子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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